作者: geniuscheung (111) 站內: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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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an:基本薪資只影響最低階勞工...連美國都一樣啦,美國失業率高其實  05/23 11:39
→ xan:是那些沒有一技之長的人,有能力的人,還是很好找工作

每一次 就是會有人有這種錯誤觀念
什麼叫做基本薪資只爽到外勞 只爽到少部分人

到底懂不懂台灣大部分資方薪資怎玩的
每次看到一次就要說明一次 其實是很累的 但以後還是看到有人說
只爽到外勞或底層(其實就是典型的爽不到我其他人也不准爽)
還是會再說明一次

台灣薪資怎玩 我不敢說全部 但敢說大部分(因為鬼島中小企業多)都是所謂的
薪資+津貼 白話一點 就是 法定規定最低薪+津貼(因為這樣沒犯法又可省成本)
也就是那些在酸調基本薪資沒用的人 你們真的知道自己薪資結構嗎
不要只是看到月薪自己30000(假設) 就是30000 比基本薪資高 所以我反對調高

拿時下最多人討論的22K舉例 其實真的有22K嗎
實際上卻是 18780(目前法定最低基本薪資)+有的沒有的津貼=22K
這邊的津貼 你要填啥都可 啥吃飯津貼 生活津貼 你高興津貼 都可

無知的人大概會酸 阿這還不是一樣 你在大聲什麼啦!
告訴你 根本不一樣 首先 勞退金就少 因為勞退金是薪水6%
(阿 這裡提外話 很多人根本不知有規定所謂勞退金 無知成這樣)
但是你以為是 法令規定最低薪+津貼的6%嗎 告訴你 錯!
是只有法令規定最低薪的6%

還有加班費 我們先不管責任制不付加班費的例子
我們只討論 老闆的道德標準在法令規定下的例子
加班費勞基法規定 8小時之後為1.33 十小時之後為1.66
一天不可超過12小時
這下來了 您認為 鬼島資方會好心到 加班費以基本薪資+津貼來算嗎
當然不可能 當然是以基本薪資來算而已

所以 調高基本薪資 對已經高於基本薪資的人 到底有沒有用呢
有啊 勞退金變多 加班費變多(先不管責任制不付加班費)

那為啥台灣資方薪資要用法令最低薪+津貼來玩呢
很簡單 就是已經想到 以後會調高基本薪資
只要以後規定要調高基本薪資 就把津貼減少
這樣可以減輕負擔

另一個對資方的好處 減少勞健保負擔
勞健保等級 是依照薪資高低 而有不同等級
等距可GOOGLE
且勞健保負擔比例 是資 勞 政 3方負擔
詳細比例可GOOGLE 也就是說 多1個員工 資方要多付一個人
(先不管違法不報的)
您們認為 台灣資方會用基本薪資+津貼的錢去報你的等級嗎
當然不可能 當然是用最低基本薪資去報
然後會跟你說 這樣你的勞健保負擔也會變少 而不會跟你說
你的勞退也變少

再來說說 調高基本薪資對整體社會的好處
減少貧富差距
前面說過 勞健保負擔是資 勞 政 3方
假設某公司有100人 一調高基本薪資 資方的勞健保負擔就會變高
進而減少資方的錢 縮短貧富差距(雖然只有一點點 但沒有1就沒有2)
雖然勞方負擔也會變多啦 但是比起資方 算是少的

還有 提高整體薪資
常常有人說 調這一點 根本不能做啥 的確是這樣
(其實會酸的人 只是無知 不知調高對自己也有好處 不知者無罪 寬恕他們吧)
但是 沒有1就沒有2 不可能一口氣調高好幾千好幾萬吧
沒有1元會有10元嗎 會有50元嗎 會有100元嗎 一樣道理

還有人會酸說 調高基本薪資 物價會漲 老闆會少請人
事實上 沒調高一樣會漲 反正資方理由一堆 就是要漲就對了
很多人心態就是 漲沒爽到我 卻上漲物價 所以我反對(變相內鬥)
到底有沒有爽到 上面已經說了 實際上是有的 不要只看表面

沒看新聞說有颱風 菜就漲嗎 結果也沒侵台 反正就是有理由就漲物價
然後不漲薪水的理由 永遠都是景氣還不穩定 要再觀望(最近多一個理由油電)
希望大家共體時艱(內心話:希望大家共體時艱讓我買房買車揮霍)
很多資方還活在台灣錢淹腳目時代 認為那個時代才是理所當然
所以現在都是不景氣 因此薪水不能漲 物價要漲

至於少請人 我只能說 1個人可以做的事 老闆不會因為薪水變1/2
就找2人來作 還是1人去做

另外提一下 如果有公司沒有保勞健保的請檢舉
沒有保障 且沒有勞健保 就是沒有以後的勞退
白話點 就是老了沒退休金
錄音筆很好用
基本上檢舉成功的 都有自行蒐證

勞委會不是不幫 而是不積極 如果有證據 幫起來輕鬆多了
不要期待一個跟你一樣領薪水的 在你沒有自行留證據的情況下
要拼死拼活花一堆成本去幫你 說難聽點 幫你有啥好處? 有加薪水嗎
就像大部分勞工只想過生活混薪水 對方也一樣

不要自己啥都不做就要別人幫你做到盡善盡美 這是很不好的想法
人都是自私的 就像你自私認為別人應該無條件幫我做到最好
對方也是自私 認為我幹啥拼老命去幫你蒐證 自己卻啥也不做
開車都會裝行車記錄器了 上班帶個錄音筆也是剛好而已
不過等錄音筆風潮來了 資方就會開始規定保密條則了

人要先自救 才能期待他人救你 台勞有個很不好的現象
就是 要別人無條件去幫你 自己啥都不作 只會內鬥
權益不是天上掉下來的 要自己去爭取

台勞總是認自己是弱者 所以強者應該要對我好
把別人應該要對我好視為理所當然 認為這是弱者權益
只會躲在強者背後拼命當吸血鬼卻啥也不作
別人在為勞工權益拼命時 這些人在做啥
只會在那邊酸酸酸 這就算了還當資方打手內鬥
然後別人爭出來的權益也要分享 實在太過分了

不過台灣勞工會內鬥 也跟資方掌握大部分媒體資源有關
整天在那邊洗腦 都是勞工的錯
再加上從小教育 要為大局想 要為團體想 別挑戰體制別破壞規矩
殊不知 規矩是制定規矩的人 為了自己爽而制定的
因此就有職場4大絕
1 不爽不要做 後面一堆人排隊:導致一堆人待不久跳板族

2 沒有不景氣 只有不爭氣:當你達到資方所謂的爭氣 就會被視為理所當然
因此又不爭氣了 只好更爭氣 無限循環

3 別人都可以就你不行 (所以是你的問題):每當有人過勞死 就會有人說
別人都不會過勞死你就會

4 我都怎樣怎樣 你才怎樣怎樣就在那邊叫叫叫 (所以還是你的問題):
這個很常在PTT推文看到 例如 我都加班到12點沒有加班費
你才到10點就在叫叫叫之類的(典型的 沒有我苦就是爽 我最苦 )

繼續內鬥沒關係啊 沒看到資方在偷笑嗎

多點同理心和知識 不要看起來沒爽到自己 就開始內鬥勞工
之前有人簽名檔的那個 當時誰被抓我沒有說話那個 就是台灣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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